选择是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选择一个好的大学很重要,选择一个好的专业更加重要,因为这会影响自己一生的职业道路。如果进入大学之后,发现自己的专业并不适合自己,也不适合未来的发展,那么在大学里可以转专业吗?如何转专业呢?转专业申请条件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转专业、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申请校内转专业: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等,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学生确有专长,需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以上(含1.8)且所修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成绩位于班级(大班)排名前60%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高招报考时的文理专业不得互转;
(二)第一学期所修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有补考的;
(三)受过学院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可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课程替代,公共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已取得合格成绩的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则按选修课记入本人学业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课程应当以重修方式补修。
第二十八条 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在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退役后复学的学生,有立功表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学院其他专业学习,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
第三十条 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院学习或者不适应学院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出)。
学生申请转学(转出)的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特殊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本校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如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讨论后认为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学(转出、转入):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高考录取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者。
(三)招生时已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招生时按特殊要求提前批次录取的。
(四)不同招生类别之间转学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三年级及以上者。
(七)色盲、色弱的学生,我校医学类专业不予转入。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二条 学生转学(转出)由本人书面提出转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须转入学校出具接收函),由所在年级报科教办公室审批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出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后办理转学手续。
申请转入我校的,需由本人书面向学院科教办公室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科教办公室审批,认为符合学院培养要求且学院有培养能力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入的,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接收函,商请转出院校并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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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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