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预录取名单公示及考生网上确认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考生可选报多所院校,一名考生可取得多所院校预录取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一所院校确认手续后由省考试院审核备案。为保证这项调整平稳顺利落实,各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组根据考试结果,集体研究,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三天后,于4月20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经考生确认录取信息后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考生网上确认录取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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