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加强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的规范管理,现就对口考试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畅通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以技能为中心的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本科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撑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定位,培育办学特色和品牌;加快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办法
对口招生工作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平台,并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应参加其中的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
考生参加全省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对口应用型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具体时间、方式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每位考生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内容由对口招生院校分别按《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省教育厅另文印发)自主组织实施。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各对口招生院校参考2013年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考试方式
文化课、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由对口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
文化课、相同或相近专业理论及技能测试可以实行联考。具体方式由招生院校商定。
(五)录取
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知识考试成绩,并参考其技能测试成绩,按照高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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