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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的区别

更新:2023-09-21 02:11:07 高考升学网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近日教育部作出部署,明确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那么北京高考专项招生计划及录取政策有哪些呢?本文高考升学网整理了关于北京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可供参考!

北京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的区别

一、2020北京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们学校将把重点放在“综合评价、多选、因材施教、促进公平”人才选拔理念,结合办学特点和办学需要,继续2020年度招生工作自我完善计划。

制度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清华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从清华大学招生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评价、公平正义、从穷人中择优的原则、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目标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募偏远地区、贫穷的、民族地区县(包括县级市)县级以下中学,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领域来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决定。

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求:

(1)符合2020高考统一要求;

(2)我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都是在农村地区注册的实施区,我有局部连续性3户籍年以上;

(3)我有户籍所县中学连续3年度情况和实际学习情况。申请学生户籍、学籍审批由各省进行(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我校2001年自主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科目类型及相应科目如下:

登记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注册和登录、填写申请表,和印刷品、签名后扫描或照片上传。

1.应用类型和类型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要“报名类型”从中选择“高校专项”,停留“应用类型”从中选择“自我改善计划”。

b.学生申请学科类型不受本校文理学科限制,每人最多只能填写3主要类别。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以下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填报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不需要邮寄。

a.在申请表中“成果信息”待完成,并由中学核实结果的真实性。

b.在申请表中“问询处”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停留“问询处”-“高中社会活动”可以填写一列:高中阶段的科学研究、文学、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高中志愿服务、社区活动、学生在学校或班级工作。

停留“问询处”-“高中时的奖励”可以填写一列: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教育(包含)以上学科获奖情况;高中毕业(包含)高于个人荣誉;自己所文艺学、体育专业。

c.在申请表中“专业申请理由”只适用于学生申请的第一个专业。http://Www.CreDitSaiLing.Com

d.在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学生的家庭和经济状况应该清楚地说明,学习成长经验及主要事迹,申请我校的个人理想及理由。

e.可以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撰写1推荐信,按注册系统要求填写上传。

选择程序

1.初步评估: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研究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自强精神,高中生学习发展的特点与全过程,包括平时的学习成绩、学科奖励、参加课外研究或学习、参与社会工作/社区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综合奖和优秀事迹、个人陈述及建议综合检讨。

初步评价结果分为:杰出的、采用、不能挂三档。“杰出的”百分之三十的学生免试,直接进入复试,“采用”学生可以参加第一次考试,“不”学生不得进入随后的评估过程。初评结果将在登记系统中公布,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2.初步试验:初步评估“采用”所有学生都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第一个测试是写的,考试科目是:数学与逻辑、科学综合(物理化学)还是文科(文学与历史),学生将根据科目类型参加两门科目的考试。我们学校将根据学生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划分省份、根据科目类别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初步测试结果将在注册系统中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结果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公布,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宣传,无异议后生效。

识别方法及优惠政策

1.我们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初步评价、初试、复试将优先表彰学生的自强计划,具体减免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被认可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本省同类学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所在省,以省另行规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填写省对应批次,所专业志愿者应与公认的学科类型一致。

3.经批准的学生可被邀请参加以下特殊培训课程:

(1)学生就业安置,在工作中培养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减轻学校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和发展,帮助他们顺利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提供优秀的校友作为学生的私人导师,引导他们的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确定的优惠分数线在高考报名时参照我校省级水平本科一批(或各省指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齿轮线,最后,模拟文件行是由省招办生成的生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线将进行折算,折算方法另行公告。

5.我们的学校2020年度自我改进计划的确认结果不发送书面确认协议,报名系统公布的成绩和说明将作为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仔细阅读。

地铁列车时刻表

2020年5月8白天-5月28白天,自我改善计划注册。

2020年6月20一天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布,学生可以在登记系统登记。

2020年7月11一天左右,初步试验(具体考试时间以高考合格证为准)。

2020年7月15白天-18白天,复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2020年7月22白天,公布并公布测定结果,学生可以在登记系统登记。

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化管理,自强项目招生工作中的严格纪律和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督责任,加强登记、评估、招生全程监督。

2.学生应诚信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有虚假内容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所地方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已注册,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注销毕业证书、研究生文凭。中学应该是对的所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欺诈行为发生,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自我改善计划的注册和测试是免费的。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学生考试有困难,你可以向我们大学申请经济资助。

4.自强项目考核方案将根据北京市新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考核形式及考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5.本章包括清华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热提示:我校从未举办或委托他人或机构举办与自强计划招生有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要求相关中学生群体防范虚假宣传,为了避免损害自己的利益。

二、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校名单汇总表

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其他高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
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三、北京高考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的区别

一、专项计划招生的基本信息介绍

1、含义

专项计划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2、报考条件及流程

条件: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流程: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

二、普通招生的基本信息介绍

1、含义

普通招生即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和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中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等都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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