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北京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尊重学生理性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院(系)转专业遵循的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学生自愿申请。
(三)尊重学生专业兴趣。
(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学术要求。http://Www.CreDitSaiLing.Com
第三条 除有下列情况外,学生都可以申请转院(系)转专业:
(一)教育部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依据定向、委托培养协议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四)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五)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第四条 转院(系)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或第二学年末自主申请,具体操作时间由学校提前公布。
第五条 转院(系)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经院系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六条 转院(系)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院系公布当年拟接收转入人数。各院系在每年春季公布经学校批准的各专业培养规模上限、接收转专业的基本学术要求和当年能够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
(二)教务部汇总各院系相关信息并在网上公布。
(三)学生提交申请。申请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在“北京大学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以备所在院系和拟转入院系备案查询,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拟转入院系,参加拟转入院系组织的审核。
(四) 院系组织审核。各院系需成立由教学主管领导参加的转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已公布的基本学术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五)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接收院系应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拟接收学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须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拟接收院系提出,拟接收院系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系统处理。转院(系)转专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接收院系在信息管理系统做“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操作,并将审核结果、公示网址等材料书面报教务部备案。
(七)接收院系终审。春季学期期末考试之后,接收院系对拟接收学生进行终审,与初审结果有变化的请附相关说明。
(八)学生学籍变更。每年8月底教务部网上公布核准名单并进行学籍变更。
第七条 被批准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原院系领取经教务部核发的转院(系)批准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院(系)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转院(系)转专业。
第八条 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将学生学籍表原件转交接收院系,学生原所在院系存复印件。
第九条 获准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已选课程的期末考试,并接受拟转入院系对其是否达到转入专业学术要求的终审;若达到退学规定者,应予以退学。
第十条 各学部教学委员会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和程序,制订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本学部内转院(系)转专业的细则,并报送教务部备案,逐步形成学部内学生自由流动的机制。
第十一条 接收院系要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获准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适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课程类别由接收院系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认定和调整。
第十二条 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参加原专业上一学年度奖励奖学金评审。
第十三条 转院(系)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所属学院 | 专业大类 | 专业方向 |
元培学院 | 理科试验班类 / 文科试验班类 | 全校教学资源范围内自由选择专业、政治经济与哲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整合科学、古生物学、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类 | 数学、概率统计、科学与工程计算、信息科学、金融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学院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大气与海洋科学 |
天文学 | 天体物理 |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
工学院 | 工科试验班类 | 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信息管理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化学类 | 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 环境科学、生态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城乡规划 | 城乡规划(5 年制工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地质学类 | 地质学、地球化学 |
地球物理学类 | 地球物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 | |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 心理学类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中国文学、汉语语言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 |
历史学系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
考古文博学院 | 考古学 |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考古学(文物建筑方向)、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考古学方向) |
社会学系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哲学系 | 哲学类 | 哲学、宗教学、哲学(科技哲学与逻辑学方向) |
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政治 | 国际政治、外交学与外事管理、国际政治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光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金融学、金融学 ( 金融经济方向 )、会计学、市场营销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城市管理学、行政管理学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
艺术学院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 |
外国语学院 | 相关外语专业 | 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泰语、葡萄牙语、印度尼西亚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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