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5 | 中央音乐学院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 | A+ |
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截至2018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357人,其中本科生1546人,硕士生672人,博士生118人,附中(含附小)1021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是国内外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七十余年来,学校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创作、表演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有才华的年轻音乐家来校学习,培养了数万名优秀音乐人才及数百名外国留学生,其中大多数已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作曲家、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文化艺术机构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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