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你好!
祝贺并欢迎你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学习!
为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网上身份激活
1.新生需要在8月15日以后登录http://reg.ruc.edu.cn进行网上身份激活;
2.通过网上身份激活,可以获得“微人大”账号和“新生报到PASSPORT”。具体方法如下:
1)在http://reg.ruc.edu.cn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查询到相应的录取信息。
2)如果录取信息准确无误,则可以开始注册“微人大”账号,设定密码。
3)完成账号注册后,输入激活码,进入“微人大”。
2015级研究生的激活码为印制在录取通知书内页上的8位编码(英文加数字)。
4)进入系统后您需要完成:信息核对、上传照片等。
3.在您报到当天,出示您的“新生报到PASSPORT”和身份证即可办理各项入学手续。
“新生报到PASSPORT”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显示,也可以打印,苹果手机用户可以直接将其添加到PASSBOOK。
二、关于采集电子照片
1.如果未能提前上传合格的电子照片,可能会影响入校后各项手续的办理,以及一卡通的及时发放。
2.电子照片必须是严格的白背景二代身份证照,使用手机、摄像头拍摄或经过错误处理的照片都会被驳回,建议新生到专业照相馆拍摄。
3.二代身份证的具体规格要求如下: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2)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照片尺寸为32mm×26mm(358像素×441像素,分辨率350dpi)。
4)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同学应配戴眼镜。
参考网址:http://reg.ruc.edu.cn/help
-未经过网上身份激活或者照片审核不合格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地点在世纪馆北大厅。
-某些报到手续可能还需提交冲印的1寸标准照,建议考生自备12张。如在照片采集现场冲印,冲印费用自理。
三、关于入学报到
1、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内各学院设有新生接待站)。
2、报到日期: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北京站、北京西站设有新生接站点。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凭微人大网站颁发的PASSPORT(电子或纸质均可)、身份证即可办理报到手续。事先未获得PASSPORT的新生需提交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其他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4、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学院审核。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关于交费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的要求,入学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标准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入学后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等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http://grs.ruc.edu.cn/shownews.asp?newsid=1932)。
2、研究生每学年须按时交纳学费(第一年交费时间见交费须知,以后年度为每年8月20日之前)。交费后,予以注册,并予以选课、申请答辩、借阅图书及利用其他教学设施;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交费,逾期未注册的,依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退学处理。提前毕业者不退返学费。
3、住宿费。请学生于每年8月20日之前将宿费最高上限1200元/学年,存入银行卡,学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标准进行宿费统一划转。博士研究生于报到日现场安排住宿,也可到财务处现场交纳住宿费。
4、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享受公费医疗;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协议书规定执行。
5、学校财务处按国家关于储蓄实名制的规定,统一在中国银行为每位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在每月10日左右将学生的奖助学金等直接转存到学生账户中。研究生银行卡已于入学前发放,请妥善保管。
6、按规定可以退还已交学宿费的研究生,需将交费时取得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退还财务处方能办理,财务手续不全的,不予退费。
五、关于就业及转人事档案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学校负责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按学校当年有关就业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按协议书中相关规定就业。
2、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中国人民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协议书相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助学贷款
根据教育部[2002]38号和教财厅[2010]2号文件精神,在校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不得超过在校生总数的2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低年级学生的申请。研究生若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于入学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困难证明(加盖当地乡镇或街道(含)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章),由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开具未贷款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由学校组织学生统一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从借款之日起10年内还清。此外,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可申请“心平贷学金”,额度为1万元,具体申请方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七、关于学生平安综合保险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近年来我校处理学生意外突发事件的经验,我校在学生中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学校经过公平招投标程序,确定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我校学生平安综合保险的承保保险公司。
现行学生平安综合险方案保险费75元/人/年,保险总额74万元,涵盖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重大疾病、疾病身故(定期寿险)和交通意外等能够给学生家庭和学校带来较大冲击的保险责任,并具有保额高、服务好等特点,是学校学生公费医疗体系的有效补充。学校将在十月初通知学院组织学生集中投保。
八、关于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管理
1、在学期间,研究生应遵守中国人民大学的校规校纪、学生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2、研究生的培养按学校当年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博士或硕士学位。
九、关于转党组织关系
1、因我校党组织的管理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不具备全国范围内互转的权限,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外省市转入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的京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可写为“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接收。报到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予接收。
4、由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有有效期的限制,因此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请注意所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效期的天数和开信的日期,必须保证在新生报到时(9月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仍在有效的时期内。
5、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转党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协议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6、党员档案一般与其人事档案一同转出,也可自行携带,于报到后交学院党委。
十、关于转团组织关系
1、团员请携带本人团员证,团员证遗失的同学请在原单位补办。
2、所在团组织开具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3、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统一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接收。转入手续由各学院统一办理。
十一、关于转户口
1、已有北京居民户口簿(非集体户)生源的新生,不再迁入中国人民大学集体户口。
2、外地生源及北京市其他单位集体户口生源的新生,户口是否迁入中国人民大学采取自愿原则。户口一经迁入学校,学生在读期间,户口将不可随意迁出;学生户口迁入指标当年有效,学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入中国人民大学,当年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迁户,须登陆“微人大”系统填写《放弃转户申请书》,户口迁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集体户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户口迁入者是外地生源的,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是北京地区集体户口,直接携带户口卡。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的公章,籍贯及出生地要写到省市,直辖市要写到区县,并用铅笔在备注栏注明身高、血型。请户口迁入者务必于报到日期起一周内将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集中送交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户籍科不接待学生个人。
4、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和本人居民身份证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曾用名只能有一个,否则不予办理。请务必保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与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一致(出生日期用公历),否则将无法报户口。其中,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5、研究生入学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6、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规定,入学报到时无论何种原因不迁户口的,入学报到一个月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7、外地新生迁入人民大学学生集体户时,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上角张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右上角张贴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照),左下角用铅笔注明学院、学号、姓名(具体格式见下表),若新生未满16周岁,另需在迁移证右下角用铅笔写明监护人(父母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北京市内迁移的新生,只需在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用铅笔注明学院、学号、姓名即可。
序号 | 奖励项目 | 金额(元/人) | 设奖单位或个人 |
1 | 吴玉章奖学金 | 10000 | 学校 |
2 | 宝钢奖学金 | 10000 | 宝钢教育基金会 |
3 | 校长特别奖学金 | 10000 | 学校 |
4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30000 | 国家 |
5 | 科研创新奖学金 | 3000 | 学校 |
6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500-1000 | 学校 |
7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500-2000 | 学校 |
8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 200-400 | 学校 |
9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 4000-9000 | 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 |
10 | 蒋震奖学金 | 10000 | 香港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 |
11 | 三星奖学金 | 7000 |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2 | 华为奖学金 | 6000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3 | 费孝通奖学金 | 6000 | 北京中国高校海外校友联谊会 |
14 | 光华奖学金 | 1500 | 光华教育基金会 |
15 |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 无 | 学校 |
16 |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 无 | 学校 |
17 |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 无 | 北京市、学校 |
18 | 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 | 无 | 学校 |
19 | 十佳宿舍长、优秀宿舍长荣誉称号 | 无 | 学校 |
北京印刷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1:0:08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2 10:0:36北京物资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1 11:0:21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1 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