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5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凡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我院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十七条对于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我院设有奖、助、勤、贷、补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学院有关条例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具体资助办法可从我院校园网主页“了解学院--学院机构--学生工作部”查询。
北京印刷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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