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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更新:2023-08-10 10:04:34 高考升学网

中国传媒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中国传媒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非艺术类理工科专业每人每学年5500元,文科专业每人每学年5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导演、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音乐学、媒体创意、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人每学年6000元;英语及非通用语专业每人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表演、播音与主持、电视摄像、动画制作专业每人每学年1900元;电视节目制作、多媒体应用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

二、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第三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8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专业招生、非通用语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等。高职层次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班为两年。高职标准学制为三年。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五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中国传媒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深入开展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

第十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本科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以下简称实考分)为准。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第十三条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0%(含)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二款普通本科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款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款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实考分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

第五款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六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七款上海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上海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确定录取专业;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队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

第八款浙江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按照专业计划100%进行提档。

第二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三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确定录取专业;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队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

第九款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十款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录取原则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

非通用语专业在部分省(区、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放招生计划,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普通类)、南疆计划以及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实考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少数民族预科班(含新疆两年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

对艺术类、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第二学士学位班录取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班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招生监察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网址:http://www.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10-65779383

纪委监察处邮箱:jiwei@c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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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传媒大学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根据2017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设有6个学部、1个协同创新中心,5个直属学院,开设本科专业85个。

学院设置

学部学院学部学院
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隶属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

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校电视台

传播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实验教学中心

艺术学部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
戏剧影视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

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艺术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艺术教育中心中国传媒大学MBA学院

文法学部文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

汉语国际教育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挂靠)中国传媒大学体育部

有声媒体中心(挂靠)中国传媒大学培训学院

理工学部
  
信息工程学院中国传媒大学计算机与网络中心
计算机学院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理学院


特色专业

  • 传播学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动画学

  • 广播电视艺术学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戏剧影视学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

  • 艺术学理论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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