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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二)

更新:2023-09-14 19:56:54 高考升学网
成分工协作体系和特色产业集群。顺应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口老龄化等新趋势,重点发展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培育若干家年营业额超十亿元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扶持建设若干个健康服务产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推进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市政服务、农村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以增加有效供给、改善住宅质量、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0.推动互联网经济加速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产业结合,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经济发展新形态。壮大电商经济规模,推进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培育一批独立运行的第三方电商。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平台创新,发展P2P网贷和众筹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培育大数据产业和云服务,加快智慧城市、智慧农村建设,打造一批智慧应用云平台。进一步做强软件产业,加快创建福州、厦门“中国软件名城”,推动泉州软件园等新兴软件园建设,建设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强化工业应用软件研发,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发展,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以及应用软件等特色产业集群。实施物联网先行工程,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打造千亿级物联网产业集群。

  11.推动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特色鲜明的湾区经济,引导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现代海洋渔业基地、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海洋服务业基地、临海高端制造业基地。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现代渔业发展,扶持建设一批多功能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海外综合开发基地,力争远洋捕捞产量、产值全国第一。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推动两岸海洋合作,加强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开发。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保护。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1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福建设立研发机构,续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提高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扶持和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服务业集群。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推进创新型城市、园区建设,创建国家级创新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6·18”虚拟研究院网络协同平台、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重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13.健全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传导扩散的新机制,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和利益导向机制。优化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普惠性支持创新政策和政府采购的作用,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试点政策,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方面探索试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14.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快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支持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和发展。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消除人才流动障碍,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校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

  15.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强化创业引导支持,健全创业风险分担机制,以财政资金为杠杆,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支持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天使投资群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扶持发展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弘扬勇于创业创富的社会价值取向,鼓励更多社会成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快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保护创业者权益。

  (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三农”工作全面上水平

  16.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粮食总产量,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增强粮食储备能力,规划建设一批地方国有粮库,全面完成标准化仓容建设,提升粮食储备水平和效益。提高粮食补贴效率,引导新增粮食补贴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探索实行粮食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17.开辟优化农业结构新途径。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入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动农业生产企业与设施装备、文化创意、生物农药、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组团发展,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8.寻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突破。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扶持闽台合作骨干种子企业和种苗生产基地发展。加大设施农业扶持力度,做精做优都市现代农业。大力引导高优产业、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向“一区两园”集聚。加强农科教结合和农业“五新”推广。推进农村信息化与农技推广服务有机融合,加强农村信息员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推进闽台农业深度对接,加强台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经营管理新方式的合作推广,保持我省对台农业合作在全国领先优势。

  19.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新成效。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带动农民创业致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规模经营模式,持续稳定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宽带入乡进村工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建省市级林权收储中心。深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五)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1.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进一步扶持二十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完善山海协作机制,推进沿海与山区的产业深度合作联动发展。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

  22.加快城乡一体化。围绕“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深入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推进“多规合一”,探索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率先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

  23.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加强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加快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推进城市功能和资源共享,建设引领全省城镇化发展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高地。做大做强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加快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和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强化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时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开展区划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推动沿海中小城市和城镇融入两大都市区整体发展。持续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强与周边乡镇互动,实现连片融合发展。

  24.建设美丽乡村。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公共设施建设水平,挖掘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体现农家风情,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大力创建绿色乡镇、水保生态村、绿色村庄,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创新村庄建设与治理模式,建立村民共建共管长效机制,共享幸福家园。

  (六)完善现代基础设施,强化发展支撑保障

  25.建设现代交通运输网络。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着力互联互通,打造对接两洲、服务中西部、便利两岸往来的综合枢纽,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完善以“客”为主、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和以“货”为主、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全省港口资源优化整合,发展壮大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的海西港口群。加快推进干线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和重点干线机场、支线机场与空港建设,加快建设综合运输站场,提升普通公路服务水平。下力气解决海岛居民出行难等问题。统筹规划和建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城际线网主骨架,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26.建设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着力推进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加强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开发之间的衔接平衡,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建设宁德、福清、漳州等沿海核电,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燃煤火电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着力推进海上风电、分布式能源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联网工程,完善主干网架,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加快煤炭储备中转基地、石油储备基地和输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建设,实现天然气“县县通”。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建设国家级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核电产业研发平台。

  27.完善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实施福建大水网规划,加快水库、防洪防潮、引调水、城市内河整治、流域综合整治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水库(闸)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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