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金融产业扶贫实施方案1】
根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嘎日乡实际,紧紧围绕“六个到村到户”、“六项行动计划”具体内容,严格落实第一书记帮扶制度,特制定本扶贫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嘎日乡地处甘洛县东南部,东与尼尔觉乡、里克乡,西与玉田镇,北与新市坝镇相邻,南与越西县梅花乡接壤。紧邻阿寨火车站,距县城30公里。全乡共9391人,辖9个村31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7500亩,水浇地和田混合,以种植水稻、玉米、小麦为主。人均纯入4215元。
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为煤矿,为小型鸡窝矿,无太大的开采空间。水利资源较丰富,已有装机容量为8.1万千瓦的玉田能源电站。
辖区内有小学3所,在校学生1102人(其中学前班131人),教职工30人。
二、贫困状况
一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居住条件边远落后。辖区内有9个行政村,其中6个行政村处在高坡和半高坡地带,即:阿渣尔吉村、甲布吉村、阿子木乃托村、热牛八嘎村、阿候木古觉村。这些村边远偏僻,分散不集中,受交通、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群众生产生活十分贫困,靠农田土为生,自给自足,无生活来源,生活条件极差。二是自然灾害频发,泥石流、干旱、冷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给农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返贫现象严重。三是贫困人群中有部分无脱贫能力,脱贫形式严峻。部分聋哑人、癫痫病人、残疾人、智障人等,他们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完全依靠家人和政府关怀生存。四是发展相对滞后,财力紧张,财政保障及扶持能力弱。全乡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发展不足,财力投入扶贫开发非常有限,依靠财政救济可谓杯水车薪,需要上级部门的财政扶持。五是社会民生事业落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投入不足。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年轻人基本外出务工,目前主要是“妇幼、老弱、病残”人口,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即使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外出务工的收入也较低,仅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大。尽管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给予了我乡极大支持和关注,但仍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贫困户发展生产的需要,大部分人口仅解决了温饱,普遍没有现金,生产投入不足,更谈不上去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发展多种经营。由于长期的贫困,农村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至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敢贷款,缺资金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
三、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
一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通村、通组、串户路硬化、危房牛栏拆除改建、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和生活大质量。完善各村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民生设施。二是加大对贫困户扶贫到户帮扶力度。辖区内共有贫困户486户,贫困人口1890人,已脱贫86户337人。需要在资金、制度、人员等方面加大对贫困户的扶持。一方面对精神病、残疾等无劳动能力脱贫患者在制度上给予长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一般贫困户帮助解决饮水、吃穿等衣食住行等问题;另一方面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三是增加扶贫项目支持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完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给予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农村融资体系落后,农民融资困难,农户产业规模化的巨大阻力,同时可以帮助完善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其他硬件设备,如道路、水电等。五是加大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加大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技能培训,增加其收入。
四、帮扶计划
嘎日乡紧紧围绕“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和“六个到村到户"、“六项行动计划”总要求,通过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致贫原因分析,结合听取驻村工作组、村“两委"汇报、召开党支部会议与村民大会、第一书记带队逐户走访村民了解的情况,为尽快解决贫困村、贫困户致富需求,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1、产业发展。各村结合本村实际优势,发展特色养殖产业。计划在甲布吉、阿子木乃托、则石勒波村、热牛八嘎村、阿候木古觉、沙嘎特觉莫村发展肉羊养殖,在阿渣尔吉村、觉莫村发展肉牛养殖,在谷布洛哈村发展特色小家禽养殖。阿子木乃托村目前正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计划养殖黄牛100头,山羊200头,投入资金10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50万元,群众自筹54万元。以此为示范点,逐步带动全乡畜牧养殖业发展。
2、种植业。乡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和企业,争取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修建灌溉堰渠,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土地亩产,推广高产优质稻种植,引进适合种植的经济作物,如核桃、中药材、魔芋等,改变单一的种植模式,扩大致富路。加大小春农作物播种面积。
3、果木业。在现有2000亩核桃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发展核桃产业,形成规模化发展。已争取到资金对现有的部分核桃进行了品种优选和改良嫁接。今后除了积极申请和争取资金外,也要鼓励和发动老百姓投工投劳,种植、管理和发展好核桃产业。
4、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是嘎日的薄弱环节,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建设,目前已有4个村通村公路完成了水泥硬化。交通得到了极大改善。目前已完成乡政府至阿子木乃托村路面硬化工程,总投资112万元。总投资五千余万元的嘎日乡通乡公路也开工在即。在工作中,始终把交通作为第一发展要素,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成村组水泥路全覆盖,建设嘎日发展的大动脉。
5、彝家新寨建设。嘎日乡目前已完成4个村彝家新寨建设,分别为沙嘎特觉莫村、觉莫村、谷布洛哈村、则石勒波村,阿子木乃托村也已完成易地移民搬迁建设。通过一系列安居工程,嘎日乡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带动了附属设施建设,使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抓紧落实6.24受灾农户灾后重建工作。今后将继续做好彝家新寨等安居工程,建设全新面貌的新嘎日。
6、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口素质,将少生优生政策深入落实下去。将各村活动室临时作为乡村幼儿园、托儿所的办学地点。加强对吸毒贩毒和赌博的打击力度,防止因毒因赌返贫。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木乃布日任组长、乡长倪建国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各帮扶单位开展扶贫工作,并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
【2016金融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
为更好的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创新发展农村扶贫有效载体,提高贫困农户增收能力。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银监局、省保监局印发的《湖北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鄂政扶发〔2016〕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拓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特惠政策措施,激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内生动力,加快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力争到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二、目标任务
一是与承贷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丰富扶贫小额信贷的产品和形式,创新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扶贫效益明显。
二是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产业扶贫为目标,通过公开评级授信、公开贷款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严格信贷风险管理,努力构建产业扶贫特惠金融服务新机制。
三是到10月底前,全面开展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工作。12月底前,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元以上,、2017年力争保持50%以上的增长速度。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和规模大幅增长,贷款满足率明显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稳定增长,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农户人均收入大幅增加,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三、工作原则
(一)精准扶贫,信用贷款。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稳定脱贫的可靠保障、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的有效手段,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特惠金融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评级授信,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按市场规律推动金融扶贫持续健康发展,金融部门按照市场原则独立运作,自主调查、评审、放贷。
(三)加强宣传,尊重意愿。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让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
(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贷款发放遵循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底线。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扶贫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差别式贴息扶持。金融机构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信用评级,审慎核定授信总额,合理设定贷款管理比率。
(五)阳光操作,公开公正。评级授信、放贷、贴息、回收实行全面公开,阳光操作,确保公开性、精准性和真实性。
四、主要措施
(一)摸底评级授信。结合建档立卡情况,开展扶贫小额信贷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实际情况,承贷金融机构完善增信措施,通过改进评级方法或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结合“双基双赢”合作贷款模式,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进行授信。将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与银行贷款管理系统、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有效对接或信息共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个人信用档案。
(二)明确扶持范围。扶贫小额信贷对象是全县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一定还款能力和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以“基地+农户”等产业扶贫形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共同致富的项目,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优先重点鼓励支持。
(三)确定扶持重点。扶贫小额信贷扶持重点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增加家庭收入。同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业和小型农产品加工业等项目),强化扶贫责任,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
(四)明确扶持方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原则上提供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2年以内、扶贫贴息、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针对贫困户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执行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吸纳或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年利率控制在贷款基准利率的1.8倍以内。
(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加大对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规模逐年增长。同时,积极引导承贷金融机构扩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信贷投放,设法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融资成本。
(六)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小额信贷风险由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承担。县政府筹措10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扶贫小额信贷发生的坏账损失,其中,对贫困户按照1:5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对吸纳或带动贫困户的农村新型经济主体按照1:10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部门在承贷银行设立专户,封闭运行。建立政府+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推广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贷款户积极购买,分散贷款风险。
(七)实施分类贴息。县政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农户根据《湖北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管理办法》(鄂政扶发〔2014〕22号)有关规定实施分类贴息。贴息原则上采用“结清后贴息”方式,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90%,第三年贴息80%;对吸纳或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年给予50%贴息,第二年贴息40%,第三年贴息30%,贴息最高额度50万元。
(八)拓宽贫困户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产业扶贫指导意见,合理确定扶贫特色优势产业,采取“以社带户、以企带村”等方式,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拓宽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得贷款的途径。
(九)建立信贷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贷款申报等信贷服务。
(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县政府按照上一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规模的5%安排资金补充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中,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稳定增长。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制定扶贫小额信贷绩效奖惩办法,视扶贫小额信贷规模和贷款回收等情况,对各镇区、承贷金融机构、有关部门进行绩效奖惩。
五、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8月底前)
1、深入学习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举办全县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培训班,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有关精神,对全县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召开全县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座谈会,协商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有关事宜,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顶层设计。
(二)建章立制阶段(10月底前)
1、县扶贫办与合作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2、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合作商业银行制定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和推动工作责任制,并科学设定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评级授信指标体系。
3、合作商业银行会同县扶贫办建立县、镇扶贫小额信贷初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选等。
4、合作商业银行制定扶贫小额信贷操作管理办法,县扶贫办和合作商业银行根据扶贫政策和财政政策制定贷款贴息、贷款风险补偿等实施办法。
(三)评级授信阶段(11月底前)
1、合作商业银行会同县扶贫办组织评级授信培训。
2、在合作商业银行、扶贫办指导下,各镇组织召开由金融机构服务点负责人、扶贫专干、村两委负责同志参加的初评工作会议,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开展评级授信工作。
3、合作商业银行发放《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全面采集贫困农户信息,初评小组对信用等级、授信额度进行初评。
4、合作商业银行颁发《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对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可边发证边贷款。
5、合作商业银行会同扶贫部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评级授信总台账,初步实现全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与银行贷款管理系统、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有效对接或信息共享。
(四)推广完善阶段(12月底前)
1、合作商业银行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授信评级后,全面铺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合作商业银行将扶贫小额信贷的评级授信、放款、贴息和收回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实行阳光化操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的公开性、扶贫的精准性、效益的真实性。
2、10月初,合作商业银行会同县扶贫办开展自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3、合作商业银行根据金融产业扶贫贷款的个性特点,完善客户经理等绩效计酬办法和尽职免责办法。对扶贫小额信贷应贴利息及确已形成的贷款损失,依据相关办法向县扶贫办申请贴息和补偿。
4、11月底前,合作商业银行开展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评价,实事求是反映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状况、社会效益及其相关影响,完善调整金融扶贫措施。后每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参照相关工作步骤实施。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把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科学确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县银监办事处、合作商业银行、人保沙洋支公司等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合力推进,确保成效。
(二)明确程序。合作商业银行建立完善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程序,创新信贷审批方式,吸收村民、村两委成员组建村级农户信用状况评议小组,提高村民对扶贫小额信贷活动的参与度。各镇政府、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大服务金融机构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力度。
(三)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采取普遍倡导与重点推广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扶贫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政策协调工作,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会同合作商业银行做好建立信用档案、项目咨询、项目指导、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财政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会同扶贫部门统筹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人民银行沙洋支行灵活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努力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银监局沙洋办事处要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人保沙洋支公司要积极推进农村保险市场建设,不断增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障功能。县扶贫办会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银监局沙洋办事处、合作商业银行、人保沙洋支公司建立扶贫小额信贷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四)制定规划。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编制扶贫小额信贷发展规划(2016-2020),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市备案。
(五)公告公示。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规定、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在本地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扶贫小额信贷和贴息资金扶持对象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引导扶贫对象自我监督、自主管理。
(六)监督检查。县金融办、扶贫、财政、人行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湖北省专项扶贫项目监管指导意见》(鄂政扶发〔2014〕21号)精神,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出现的问题。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扶贫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七)解释执行。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办会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沙洋银监办事处和人保沙洋支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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