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人员人居环境,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好项目的临建消防工作。并制定如下消防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
(一)临建房屋
1:临建房屋房址选择施工场地原路面上。
2:临建房屋采用轻钢标准型活动彩板房,采用阻燃材料,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标准。
3:临建房屋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屋檐设有滴水檐。临建房屋室外作混凝土散水、周围设排水沟。单栋之间的甬道进行了水泥路面硬化硬化。通道间距应符合消防要求。
4、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5、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
6、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电壶、电饭锅、电热汀、碘钨灯、电烤炉、微波炉、电磁炉、饮水机、电冰箱、冰柜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灶、酒精炉、型煤炉等器具烧水、做饭。
8、每房间设置不少于一个灭火器,放置通道明显处,灭火器材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有效状态。
(三)伙房
1、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置。
2、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置。
3、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保护器。
二、加强宿舍临时用电管理
(一)制度管理
1、建立宿舍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职工应学会和掌握预防火灾、扑灭火灾的方法以及火灾逃生、救护等知识。
2、线路及电器的设置、维护必须由电工专业人员完成,设置安装完成后应经总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线路设置
1、照明与插座应分开单独回路供电。
2、宿舍用电线路截面积最低不得小于2.5mm2的符合国标的铜芯线,室内允许每人用电负荷不超过100W,房间照明不大于200W,每房间总用电负荷不得大于2kw。
3、宿舍灯口、插座、开关等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每人设一个五孔电器插座,固定在床头墙板上,插座高度应距地1.2m,线路必须使用阻燃PVC管、槽专用材料固定保护。
4、每间宿舍必须单设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装置,在每排宿舍房门侧中部设总控制开关箱,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限时断路器,开关控制箱距地高度1.8m。
5、过墙线必须加设绝缘套管,进线处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做防水处理。
三、工作要求
我单位将安排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临建房屋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确保临建房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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