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的公平、公正,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应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建立良好的学风服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与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学生应按照招生录取专业学习,一般不得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或专长,经转入二级学院考核,转入该专业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或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因参与创新创业或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在入学或复学后需转入与创新创业或服役相关专业学习;
(四)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学生在入学或复学时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五)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或学校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的专业;学校调整专业时,原专业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学习;
(六)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可转专业的情况。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自愿退学或应予退学尚未取消学籍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不同类别、学科跨度较大,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
(五)不满足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其他条件的;
(六)申请再次转专业的;
(七)其他无正常理由的;
(八)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第五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与要求
第六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学生申请与受理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前三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填写《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表》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材料即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1.转出二级学院审查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召开院务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者,由转出二级学院将材料送至学籍管理部门。
2.学籍管理部门审核
学籍管理部门汇总申请转专业名单和材料后,对学生的基本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送至拟转入二级学院。
3.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查与考核
拟转入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当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包括:招生指标、录取分数划线、录取情况、新生报到率等),以及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办学综合情况(包括:专业建设情况、师资队伍现状、分班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相关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在接收转专业学生时,拟转入二级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必要的考核(考核方案应在考核前对学生进行公布),再择优确定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拟转入二级学院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籍管理部门。
(三)公示
学籍管理部门将二级学院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学籍管理部门主页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籍管理部门报校长(或校长授权的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对公示有异议的,学校认真核实,并依据核实情况,予以处理。
(四)重庆市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
学籍管理部门将经公示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与备案。
(五)完清转专业相关手续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后,学籍管理部门办结转专业手续,并向转出二级学院出具《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通知单》(以下简称“转专业通知单”),由转出二级学院在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送达学生,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在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手续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七条 转专业受理时限及材料要求
(一)受理时限
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期末考试前三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其余时间不受理转专业申请。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不受此条限制,但要在相应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完审批手续。
(二)材料要求
学生转专业材料一式五份,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转出二级学院、转入二级学院、学生个人档案各留存一份。
1.学生转专业申请(A4纸手写并签字,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
2.学生填写《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3.转专业申请理由的支撑材料(如医院证明、获奖材料等)。
4.学生所在页招生录检表(由学校招生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创新创业或参军入伍后入学或复学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相应证明材料(应提供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或征兵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应原始材料)。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满足毕业条件后方能毕业。
第九条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十条 学生完成转专业的审批程序后,由转出和转入二级学院办理交接手续。相关单位(部门)依据学校转专业的文件,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成绩、住宿、缴费等事项的调整变更工作。
第十一条 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其课程成绩和学分记为学生转入专业对应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过的课程,学生须补修后参加课程的考核,合格后方能将其成绩和学分记为学生转入专业对应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转出专业已修课程且成绩合格,但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开设的课程,可由转入二级学院根据专业需求有选择的认定其学分,报教务处审核后,记为选修课学分。
第十二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转专业通知单》下发前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十三条 在办理转专业手续期间,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法律处理,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五章 监督与复议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原在读专业名称、拟转入专业名称、入学年份,转专业理由、学生学业情况等)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及学籍管理部门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日。
第十五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生转专业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按《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规范转专业工作及行为,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行为。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转专业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载入学生诚信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就读校区 | 所属二级学院 |
---|---|---|---|---|
应用电子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软件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通信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移动应用开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数控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建筑工程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城市建设工程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建筑室内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建设工程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工程造价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证券与期货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会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市场营销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连锁经营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国际商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电子商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物流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旅游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酒店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商务英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合川校区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传媒艺术学院 |
影视动画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环境艺术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产品艺术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动漫设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高职(专科) | 三年 | 华岩校区 |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软件技术、市场营销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室内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特色专业、第一批重点专业:影视动画、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
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物流管理
市级示范性专业:影视动画、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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