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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更新:2023-08-13 02:18:58 高考升学网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那么2018年黄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促进物业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近日制定出台了《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昨日,针对业主比较关心的空置房物业如何收费、停车费到底收不收、业主维权该采取何种途径等问题,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物业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

市发改委工业品及服务价格管理科科长王新颖说,《办法》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定价的范围内容缩小并具体限定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办法》出台后,物业服务主体范围将更宽更广、物业服务等级和标准将更加规范、业主维权职责将更加明晰、物业服务收费将有章可循。

“首先是物业服务提供者从传统单一的物业服务企业改为物业服务主体,这就为其他企业或单位进入物业服务市场创造了条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王新颖说,通过多主体开展物业服务、择优选聘物业服务提供者、按规定明码标价、公开收益收支情况,业主将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

王新颖还指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单位型小区、零星楼栋小区,还存在市场失灵、自治失效,无物业管理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办法》出台后,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同时明确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退出政府定价范围的三种情况,将倒逼街道、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依法组织指导有关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完善业主自治机制。

针对业主维权途径,《办法》也作出明确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等未履行合同及其他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对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和与物业权属、计费面积相关的问题,可向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和投诉举报。

王新颖还表示,《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办法》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办法》和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不可随意收取房屋装修保证金

针对群众关于房屋装修过程中的收费、门禁卡收费及押金的价格咨询、投诉较多的实际,《办法》对这些费用收取也作了规定。

首先是不能随意收取房屋装修保证金。以收取装修保证金作为装修管理措施的,要先出台管理办法对保证金标准、退还时间和相关责任等事项进行具体规定。管理办法可以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制定,也可以由业主大会制定。

其次,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委托物业服务主体清运,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除此之外,与装修有关的其他费用如装修管理费、电梯运料费等,一律不得收取。

同时,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主体应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卡),每户人员出入证(卡)不少于3张,车辆识别卡每车一张。业主在免费配备数量之外另行增购,或因遗失、损坏补办的,可按公示标准收取制作成本费。对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装修安装维修等临时性服务的外来人员、车辆,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可以按公示标准收取押金,并在退证(卡)时全额退还。

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

记者发现,《办法》中有几项服务收费还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比如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打几折?非直抄小区水电正常损耗比例多少?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科长彭亮亮告诉记者,鉴于部分群众要求对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打折优惠的呼声较高,此次《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可以给予折扣优惠的空置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是否给予折扣优惠及优惠的具体比例,由各地价格、房产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同时,《办法》规定,在用水用电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区域(主要指老旧住宅区)完成改造前,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以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

“下一步,针对黄石实际情况,我们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房产主管部门,根据《办法》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彭亮亮说。

小区共有车位停车费归全体业主

从去年全市物业方面咨询投诉的情况来看,停车费收不收、怎么收、收多少等问题是热门话题。

《办法》对于业主共有车位收费和自有车库(位)收费都有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以收取停车费,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主体等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

王新颖表示,目前,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车位收取的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费,现今按照规定,不能收停车费。

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在自家购买的车库(位)停车不用再交任何费用了呢?王新颖指出,业主要把停车费和服务费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根据《物权法》,业主有权在自有车库、车位免费停放车辆,但物业服务企业为保证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对车库、车位进行维护管理时产生的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秩序维护等费用,能否收取要视停车管理费用是否已经计入住宅的物业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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