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一、活动背景
XX县位于XX省东南部,幅员面积1648平方公里,辖区共36个乡镇,耕地面积有60万亩,总人口60.26万人,60%人口在外打工,有汉,回等7个民族,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劳动力大量输出,约占全县人口的1/4,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极高。我学院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积极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组织开展了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是:践行改革精神,共建和谐社会。目的是为了锻炼我们的创新改革精神,并学习运用到创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
二、活动前期准备
为了使我们的实践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并获得预期的效果,在实践前期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以“践行改革精神,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精神指导下,鉴于XX县“留守儿童”数目较多的当地特殊情况,我们通过商议,首先确定了本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内容为关爱“留守儿童”,在不断的协商中,分析了各种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通过向专业老师和活动指导老师的学习,通过我们团队队员广泛的收集相关资料,一步步完善了我们整个活动的方案,最终完成了这样一个以法制与生活宣传为课题的策划。
其次,我们联系了绵阳市XX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并取得了他们的批准和支持:绵阳市XX县政府、XX县团委、XX县毛公乡政府、XX县毛公乡团委等。
最后,我们在活动之前深入学习了校团委“关于组织实施我校200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我们所搜集到的实践当地“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社会实践所制定的方案,充分完善了此次社会实践所需的各类文字资料。
三、“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状况
由于绵阳市XX县在外打工人口众多,劳动力大量输出,约占全县人口的1/4,且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我们所调查的XX县毛公乡义务教育学校,“留守儿童”的比例在学校学生总人数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且有着扩大化和低龄化的趋势。由此可见,在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占有不小比例,且在不断增长。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1.监护现状堪忧
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地“留守儿童”目前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由于天然的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二是祖辈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代沟”明显,难以相互沟通。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而现在的孩子比起祖辈来说见识更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的远不止一两个“留守小孩”,真是力不从心。以上情况说明祖辈难以承担监护教育之责。二是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但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的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上代监护还容易出现转托情况,即小孩被父母托付给亲戚后,没多久因亲戚打工等原因外出,就转托给另一个亲戚,几经托付的小孩几乎无所适从。
2.父母“关爱缺失”引起严重的“情感饥饿”
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儿童需要‘营养’与联结母子间的‘爱’,因为她们可解决儿童适应上的困难。”由于长期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适应”上的诸多问题。
首先,漫漫留守岁月使一部分“留守儿童”的亲情观念日渐淡薄。曾有一些学者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例如,这些孩子由于“情感饥饿”很容易对父母产生怨恨,成年后会滋生怨恨社会甚至报复社会的不良心态,等等。由于这些影响是潜在的,平时一般不易察觉,不觉中埋下了很多无法预知的“雷区”。
其次,“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问题。如普遍的自卑心理,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内心压力较大,害怕被别人欺负,寻求保护或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强,在自我保护行为上出现过激行为等。
3.监督弱化,学校教育独立难支
由于一些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较差,校风不好,加之受老一辈人中还残存的“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大部分“留守儿童”到了中学,觉得升学无望而产生厌学情绪。继续学习者只是其中少数。据调查显示,在“留守儿童”中,只有20%考入普通高中,10%的就读职业技术高中和中专,多达70%的孩子则在中考后便走上打工之路。虽然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要求,但由于缺少进一步学习深造,带来的将是不适应社会迅猛发展的要求,更不用说从根本上解决脱贫致富了。
这种现象与学习监督总体弱化有关。一般来说,大部分监护人往往对“留守儿童”要求不严,或缺乏文化知识,无法对孩子的学习进行监督。处于童年时期的孩子学习自觉性、主动性、自我控制能力本来较差,在缺乏必要的鼓励和督导,甚至失去监督后,就没有学习压力和动力,学习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自然难以上进。另外,“留守儿童”虽然在学习条件上有所好转,能获得更多的书籍,更多的学习用品等,但校外的学习时间变少了。由于父母不在家,他们一般要做更多的家务活,如要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有的还要打柴喂猪等,这不可避免地对他们的学习产生影响。
四、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基本策略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一方面,外出务工大大增强了农村家庭对子女受教育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外出务工引起的家庭教育缺位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心理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随着农村剩余劳力源源不断地涌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违纪频发、中途辍学的现象也日趋严重,它将直接影响农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应当引起家长、学校、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
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一是变“留守儿童”为“随行儿童”。这要求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即随着条件的改善,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在农民工集中地区,鼓励、扶持专门对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适当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并切切实实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倾斜。但从当前来看,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基本策略主要应从民工输出地即农村入手。
1.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尽可能调整好家长外出方式,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父母之间最好留一个在家照顾和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气氛的完整存在。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定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能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既不要娇惯孩子,也不要让子女干过多的家务、农活,保证子女充分的学习时间。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
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一方面,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沟通的时间间隔越短越好,保证动态的熟悉孩子的生活、教育情况以及孩子的心理变化;沟通内容力求全面、细致,沟通中父母要明示他们对孩子的爱与厚望,希望孩子能理解他们的家境与现状,通过沟通以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变化;沟通方式可以多样化上,除电话外,可采用书信等进行交流。
2.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各方面情况,包括“留守儿童”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学习动机和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与代管人的融洽程度,与打工父母的沟通情况等;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特征,重点是监护人如何对孩子进行管教等;“留守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工种、经济收入情况、对子女的希望要求、与子女联系沟通情况等。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如让亲子间保持电话联系,班主任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尽可能地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每月定期通电话,让家长对孩子进行“电话教育”;利用“五一”、“十一”、春节等学生家长返乡的机会约父母面谈,这样能使这些父母较为详细地了解孩子,以便更好地进行短期的家庭教育;对于一些留守学生出现的不良倾向和在校内外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的进行说服和教育;定期家访,定期举行监护人座谈会,交流管教“留守儿童”的经验教训,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教育策略;开展“体谅父母”活动、“交往辅导”活动,将心理咨询室引入农村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等。
学校和老师应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爱是教育的基石,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爱是教育的前提,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教师应与“留守儿童”交朋友,多关心、爱护、照顾、理解他们。在安全上,要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大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感和寂寞感,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3.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会越来越多,过去那种稳定不变的家庭结构已经打破,经常性缺位的家庭结构开始形成。对于处于儿童时代的孩子,父母短期、长期缺位的家庭生活将会越来越多。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建立并完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使之成为农村教育保障机制。成立关心“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由乡镇政府牵头,学校组织,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及热心的退休教师等参
加。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关心和保护责任。湖南省新宁县妇联倡议的要求各级妇女组织、妇女干部担任“代管妈妈”行动就是为“留守儿童”营造亲情、加强管理方面的一个典范。
加强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力度。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既是一项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以有效的措施督促民工及其委托的子女监护人从守法的高度,正确处理外出务工致富与教育子女的关系,把“留守儿童”的辍学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确有困难的,地方政府也可通过适当补贴及其它措施,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县、乡镇政府部门要努力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监管直至取消学校周围那些接待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厅等,加大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针对“留守儿童”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伤害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给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当然,考虑到目前中国农村,特别是绵阳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以上所述还需留守儿童家人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为了广大的“留守儿童”可以健康茁壮地成长,可以冲破目前的困境,最终走上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我们自己乃至整个社会,除了给与他们不断的关注以外,还需要给与更多的各方面支持,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留守儿童”问题最终会走上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留守儿童”们,将会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渐渐走向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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