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公车改革补贴上限每月1950元
12月1日电记者从重庆市发改委获悉,《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日前正式实施,重庆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重庆的车改方案规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130%、艰苦边远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由此测算,重庆厅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每月交通补贴最高分别为1950元、1200元和750元。
根据改革方案,重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不纳入改革;党政机关只能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报废处理;其余车辆公开拍卖处置。改革后,全市整体节支率、市本级节支率、各区县节支率都必须达到7%以上。
重庆的改革方案还要求,对违反中央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不得”纪律要求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改革后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行为采取有效手段,及时加以纠正;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和交通补贴发放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范围,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查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川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年内完成交通补贴分五档
12月4日电各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四川省要求省级机关原则上年内全部完成,各市州于6月30日前完成。此次改革不搞“一刀切”,根据工作需要,四川藏区将暂缓执行,并参照西藏相关政策。
这是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利民近日在解读四川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他介绍,四川幅员面积大、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民族地区山高路远、发展滞后,因此四川藏区将晚于其他市州执行公车改革。另外,考虑到工作需要,省属厅局正职负责人和市县党政“一把手”将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
记者了解到,除上述地区和人员外,四川所有部门和地区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公车改革范围。四川省级机关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分为五档:厅局级每月1690元,县处级每月1040元,科级每月650元,科员500元,机关工勤人员300元;市州车补标准和层次由各地自行确定,但不能突破上限。补贴从封车当月开始发放。
“公车改革后,应急、机要用车仍然会有保障。”唐利民说,公务用车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在实践中进行观察、磨合,使之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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