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应持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报到日期(8月24日)到我校报到,请勿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向我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对体检不符合所录专业要求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高崎火车站、厦门北站南出口、集美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四、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各学院(详见《2014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集美大学导航图)。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招生办0592-6181301、6183371传真:0592-6185889
新生报到事宜咨询电话:学生处0592-6182625,各学院咨询电话见《2014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新生报到点安排表。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92-6180497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92-6181302
五、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厅、教育厅(闽公综[2007]563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迁户口,福建省外生源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费的特困学生,建议在当地申请相关补助或办理生源地贷款,无法解决的贫困生到校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注册手续(须持当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参考《2014级新生入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1、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别名、曾用名、同音字或更改姓名),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校对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字面必须清晰,民族一栏不得空缺,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分别填写到省、市(县),直辖市必须填写到市、区(县)。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已办理但未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③有迁移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本人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本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内容。
④新生迁移户口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迁入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或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学。
⑤新生高考报名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审核新生入学资格的重要依据,一旦更改将严重影响学籍电子注册。
⑥根据公安机关通知要求,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户籍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发现“双重户口”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不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厦门市以外生源必须统一办理暂住人口登记。
②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统一登记并到集美学村派出所办理。
(二)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并缴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党、团关系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者)。新生自带纸质档案者,在报到时将材料交予所在学院;若需邮寄者,由新生纸质档案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统一用EMS或机要形式邮寄到以下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招生办(邮编:361021)。
(三)为方便学生,避免长途携带日用品,学校可为学生提供购买日用品的服务,包括统一规格的被褥、草席等。若需自带箱子,其规格不得超过60×40×30CM(长×宽×高)。体育学院学生还需自备一双钉鞋(或入校后购置)。
(四)根据厦门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凭医疗卡就诊。医保费用学生每年缴交120元,政府补贴430元。另外,做为医保的补充,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招标的在校生商业医疗保险,每生每年50元。
(五)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139号)精神和校园有关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六、新生缴费: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省属各类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03]35号)的精神,学生入学缴费实行“票款分离”办法。学生应与银行签订银行代收学费委托书。委托书中的姓名和卡号由学生本人填写,卡号为学校寄出的银行卡号码(委托书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须在报到时交学院),并于8月17日前务必按照学校提供的银行缴费卡,及时将应缴款项(详见“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足额存入卡中,银行卡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缴交学杂费的专用卡,此卡密码由银行提供,到校后可到银行更改,请妥善保管。为保证银行划款缴费的顺利进行,根据银行要求,学生缴费后银行卡应留足余额20元。
集美大学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层次专业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代办费银行代扣项目合计在校生商业医疗保险(元/年)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元/年)海上专业各类证书评估、考试规费备注
军训用品费海上专业军训、生活用品费体检费
本科艺术类专业8640130098.5/4010078.550120/
软件工程5460130098.5/406898.550120/一、二年级546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3000元/生?年。
航海技术54601300/1036.8 7796.8501202760海上专业,体检在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费用另行收取。
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54601300/1036.8 7796.8501201860海上专业,体检在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费用另行收取。
学前教育、英语、日语、法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社会工作专业及少数民族预科班5040130098.5/406478.550120/省外生源预科阶段学费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告知.
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15000130098.5/4016438.550120/学生在集美大学学习期间适用此标准;第三学年在中原大学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由该校按当年标准收取,学费约新台币11万元(折合人民币约2.4万元),住宿费6人间约新台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
闽台合作项目专业: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18000130098.5/4019438.550120/
其余本科专业5460130098.5/406898.550120/
【注】:
1.收费一览表中“学费、住宿费、代办费”为银行代扣项目,请新生在所办理的银行卡中足额存入。
2.我校住宿费标准为550~1300元/生?年,预存1300元;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实际安排的宿舍楼条件核缴住宿费。
3.海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生活用品费含半军事化管理所需的军训服、制服、床上用品等。
4.收费一览表中“海上专业证书评估、考试规费”由个人保管,存入所办理的银行卡内,根据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由银行代扣交付所属海事局。
5.收费一览表中“在校生商业医疗保险、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自愿购买项目,新生入校后依据自愿原则进行购买。
6.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可到当地银行查询卡号及姓名是否相符,也可致电相关银行咨询:集美工行0592-6068517、6290818、6290888、0592-95588;集美建行0592-6063861、6681918、6215282、6063873、0592-95533;集美农行0592-6068214、6063084、0592-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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