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本科生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符合本年度教育部与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保送条件,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校本部)就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生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热爱外语类专业。
16所外国语中学为: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计划
1.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如下表。
专业 | 英语 | 日语 | 法语 | 俄语 | 德语 |
招收保送生计划数 | 40人 | 5人 | 5人 | 4人 | 4人 |
集美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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