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福建高考 > 正文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更新:2023-09-16 06:00:55 高考升学网

(一)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费: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的为准,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

  (三)住宿费:住宿生按不同住房标准收取。1.校本部:普通宿舍:550元/年;学生公寓:750元/年、770元/年、970元/年、1300元/年;2.慈山校区:普通宿舍:500元/年、550元/年;学生公寓:830元/年。依据闽价费【2007】75号文、泉价费【2014】101号文。

  (四)代办费:预收500元/年,多还少补。

  (五)退费办法: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集美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时间:2024-07-11 10:0:19

福建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1 10:0:12

集美大学本科招生网登录入

时间:2024-07-11 09:0:58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登

时间:2024-07-11 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