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现行高考采用“3+1”模式,即语、数、外三门加文综或理综的考试成绩录取。2021年起,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高校通过“两依据、一参考”来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分散应试压力,促进高校科学选才。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课程)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招生投档录取模式方面,本科院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2017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减少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由反向会考转向全科考,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改革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取文科学生考理、化、生、信息技术4门,理科学生考史、地、政、信息技术4门。
201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学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开始不再分文理科,实行全面考核,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须参加所有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的依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由学生自主选考3门,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我省提出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进一步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促进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同时,还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又用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升学考试的压力。
●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扭转“唯分数论”,促学生全面发展
2016年秋季,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起、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此项改革旨在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单纯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我省按照规范严谨公开的原则,建立公示与举报、申述与复核、诚信与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具体的使用方法由高校提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这种有“依据”、有“参考”的做法在其他类型的考试中也得到推广。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有利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对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率先探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20年起,我省将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后,不再组织实施高职入学考试。
作为中职学生毕业和高职院校录取依据的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目的是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2017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校新生开始实行。
今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至此,继多省陆续公布高考方案之后,福建版高考改革方案也尘埃落定。福建省将在2018年启动高考改革,高考科目由目前的3+文综/理综的“套餐”,变成了考生自主选择性更大的“3+3”的“自助餐”。业内表示,这次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改革。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与你息息相关。
1.“3+文综/理综”变身 “3+3”不分文理科
1、统考科目有哪些?
据了解,2021年起,福建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2、考生总成绩怎么算?
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3、选考科目有哪些?
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省教育厅表示,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实践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实验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考查,加强中职学生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实践操作能力考查。探索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科学有效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2016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卷。
2.多元评价,录取看成绩,还看选考科目和综合素质
1、高校招生制度又怎样调整?
福建省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福建省将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高度,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培养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2、具体实施方案时间表?
2018年6月底前,福建省将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3.高中生14门学业水平考试要合格
据介绍,福建省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注意,这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实行全面考核,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14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设提供2次考试机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
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16年,省教育厅将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同时,福建省还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3门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须参加所学专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
省教育厅表示,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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