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结合考生的志愿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还要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若考生填报的考核组别与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无学科相关性,则按不合格处理。初审合格名单拟于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请自行查询公示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审合格者于2018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我校将于报到时查验考生获奖证书和主要成果原件,对以创新活动、论文专利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报名的考生,将围绕其成果进行深度考核。我校测试分为上机和面试两个部分,上机主要进行心理测试,面试主要从学科特长(占40%)、创新思维(占30%)、培养潜质(占30%)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测试细则另行通知。
4.对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分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认各考核组别入围考生名单和认定专业,确认情况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5.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分为A、B两类,学科特长鲜明、创新潜质突出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认入围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各组获得A类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确认入围考生总人数的60%,宁缺勿滥。
五、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同时,考生须于2018年6月25日-3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类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考核组别中所有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其认定专业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考核组别中未带★号的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其认定专业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4.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开通申诉举报电话:0591-22865580,设立信访电子邮箱:jwc@fz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2.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统一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强化考生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审查组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进行(评委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以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2.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公告。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九、其它
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附表:
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组别
序号 | 组别 | 限定报考专业 |
1 | 数学组 | 数学类、软件工程、计算机类、信息安全、金融学★ |
2 | 物理组 |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 |
3 | 化学组 | 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
4 | 生物组 |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工程 |
5 | 信息组 | 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6 | 人文社科组 | 法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 |
备注: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类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带★号的专业。
福建自主招生大专院校名单2
时间:2023-09-17 07:0:01福建自主招生学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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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20:0:442019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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