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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18 10:53:35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兰州财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兰州财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兰州财经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第一章 原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因材施教,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学生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且初修无不及格课程。

第三条 第二批次招生的申请转入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在本专业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上(含2.7);

第四条 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秩序的稳定,转专业学生人数根据本学院实际教学资源确定。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学生转专业。

第五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执行新专业教学计划。前置学期未修读学分须在后续学期予以补修;补修学分较多或难度较大时,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跨专业大类转入后,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六条 艺术类学生不能跨门类转专业且音乐类不能转专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不能转专业。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八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九条 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十条 我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各教学单位协助配合。转专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每年5月下旬拟定转专业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公布;

2.各学院每年5月下旬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含接收条件、工作流程、考核方式、接收名单确定原则、考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并向全校公布;

3.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年6月上旬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由转出学院审批;

4.转入学院于每年6月下旬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材料学院留存,通过考核的学生经转入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5.教务处于每年7月对通过考核的转专业学生,审核后公布名单并制发文件。

第三章 转专业工作纪律与监督

第十一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选拔标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如有违反考核程序、徇私舞弊、泄露考核内容、收受申请人财物和谋取其他不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

第十二条 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相关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十三条 转专业工作全程受全校师生监督,教务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相关举报。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则转专业后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

第十六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须及时到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已取得合格成绩与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对应课程要求的,经教务处认定后,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与学分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须补休相关课程。

第十八条 接收学生转入的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公布,不得变更。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1〕137号)同时废止。

二、兰州财经大学简介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财经类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大学。学校起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并入兰州商学院;2002年甘肃冶金工业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4年甘肃省计划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547.22万元。校园绿化面积31.54万平方米,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46万册、电子图书837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2万余人,博硕士研究生31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1.2万余人,留学生21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30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6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人选、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6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4个。

学校经过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统计学为引领,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主体,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法学、公共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共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单位资格。

三、兰州财经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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