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6号 邮编:262234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隶属关系:学院的前身是1988年建校的潍坊经济学校, 2005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基本办学条件:学院占地1186亩,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教职工44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7人,“双师型”教师136多人;具有硕士学位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180余人、博士2人。
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技能培训机构健全。建有多功能闭路电视双向控制系统,多媒体电教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建有数控机床、普通机床、电气自动化、服装、纺织、传感检测、建筑、汽车维修、语音、PLC编程、微机、工程检测等50多个实验实习室,图书馆藏书50万册、电子图书800GB。
第九条 办学理念:学院以“依靠社会、引领社会、服务社会”为宗旨和以“搭建框架,掌握工具,精熟一点”的为办学理念,以培养技能熟练、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厚德尚文,精技强能,超然大气,创新求异”的校风和“精、严、熟”的校训,不断提升学院的学科建设、学校建设、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办好让人们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技术人才。
第十条 教育特色:学院不断丰富教学模式、全力打造多种类型的、全新规模的职教品牌超市,形成“适销对路”的专业群,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对各类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实施“4+1”人才职业培养工程,“4+1”即“四种基本技能加一个核心专业技能”,把阅读能力、普通话、英语应用、计算机应用等四大模块作为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根据各专业实际由各系组织论证确定核心专业技能并加强培养,从而形成一个前后衔接、循序渐进,由单一到综合,贯穿全学程的纵向体系,全方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符合企业人才需求的新型人才,使毕业生以较高的起点开启职业生涯。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经济管理、电气自动化、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食品营养与检测、工程监理、涉外旅游、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畜牧兽医、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市场营销、服装制版与工艺、表演艺术共29个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参与春季、夏季高考考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3、同批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春季高考考生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标准、贫困生资助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文科:4800元/年 理科:5000元/年
艺术类:服装设计4800元/年
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
收退费规定:根据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六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1、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重点奖励。
4、设立贫困生助学贷款。
第六章学历证书的颁发及其他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6062036(院办)
传真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6055158(院办)
学院网址:http://www.wfgsxy.com
电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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