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费标准如下:普通类、财经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7200元/学年;住宿费:970元/学年;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75
第四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学府路100号(邮编3625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八条 基本情况: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泉州市德化县城区,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十四条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为艺术类专科批、高职(专科)批。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 执行各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八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文考总分高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原则上执行相应省份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调剂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总分高低择优录取。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的,考生按专业大类填报录取,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根据学生意愿、学业成绩等再在大类中选择具体专业。
第二十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二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实施校长签发制。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2020年我院新生收费项目、标准按闽价费[2012]字356号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收费项目、标准:2020年我院新生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学 费:普通类、财经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7200元/学年。
住宿费:970元/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
1.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年度颁发专业学习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3.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学生发展性资助。
4.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五条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或我院网站进一步了解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18959911178
QQ:385664642
传 真:0595-23575178
网 址:http://www.qzgymy.cn
电子邮箱:385664642@qq.com
投诉举报电话:0595-2352290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办工艺美术高职院校。2005年5月,由泉州德化技术学校、德化职业中专学校、德化成人中专学校及德化矿物质分析中心合并组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3月福建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4年4月更名获教育部备案。
学院座落在“世界陶瓷之都”“中国大学生最佳旅游目的地”“福建省最适宜人居住地”和“福建省最佳旅游目的地”——泉州德化,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和培养基地”“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花园式学校”“泉州市平安单位”“泉州市‘5A’级平安校园”。
校园占地面积305亩,总建筑面积7.72万平方米;设有10个党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机构和2个教学辅助机构;设置18个全日制专业,8个成人教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拥有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技术水平高、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40多人,“双师型”教师94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1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3人、省级陶瓷艺术大师9人、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4人、高级工艺美术师14人,另有外聘兼职教授、行业大师40多人,教师作品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项10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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