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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学费多少钱一年

更新:2023-09-17 16:19:00 高考升学网

一、广西大学学费多少钱一年

广西大学学费标准如下:数学类专业5970元/年、机械类专业5970元/年、电气类专业5970元/年、计算机类专业5970元/年、电子信息类专业5970元/年、材料类专业597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学院名称
大类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学费考生类别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120

四年

5970

理科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60

四年

5970

理科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60

四年

5970

理科

自动化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类

化学

150

四年

5970

理科

应用化学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0

四年

5970

理科

网络工程
信息安全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

140

四年

5970

理科

通信工程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材料类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00

四年

5970

理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木材科学与工程

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

轻工类

轻化工程

160

四年

5970

理科

包装工程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

120

四年

5970

理科

生物技术

农学院

植物生产类

农学

300

四年

4908

理科

园艺
植物保护

林学院

林学类

林学

160

四年

4908

理科

生态学

商学院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00

四年

5915

理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240

四年

5915

理科

财务管理
会计学
旅游管理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100

四年

5438

文理兼招

翻译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150

四年

5438

文理兼招


二、广西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

第三条学校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等。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调档时,对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史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工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美校际交流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广西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获得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详见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进行专业分流时人数达到25人方可开班。

第三十二条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三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 址:zs.gxu.edu.cn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三、广西大学简介

八桂之南、边海之交、邕江之畔、绿城之中。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广西大学1928年成立于梧州,1939年成为国立广西大学。1950年与南宁师范学院合并,1951年与西江学院本科部合并。1952年,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广西大学校名。同年,广西大学农学院成为独立建制的广西农学院。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广西大学师生、学科专业以及设备和图书资料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地区的19所高校,为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1958年,毛主席批准广西大学恢复重建。1961年,广西工学院和广西科技学院并入广西大学。1962年,广西林学院并入广西农学院。1970年,广西劳动大学并入广西农学院。1992年,广西农学院更名为广西农业大学。1997年,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首开广西高等教育之先河,首任校长是被誉为教育界“北蔡南马”和“一代宗师”的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民主革命家马君武博士。抗战时期,李四光、陈望道、陈寅恪、李达、王力、千家驹、梁漱溟、卢鹤绂、陈焕镛、施汝为、汪振儒、李运华、刘仙洲、纪育沣、熊得山、张映南、张志让、盛成、焦菊隐等一批名家曾在这里任教,其时人才荟萃,学科兴盛,是当时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1997年两校合并以及进入“211工程”,使广西大学踏上了创建高水平大学的新征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学校改革发展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果:顺利完成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多项国家级科技奖励,工程学、材料科学、农学、植物与动物学和化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成为“部区合建”高校,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工作50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学校进入内涵式发展新阶段。在9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广西大学秉持“保卫中华,发达广西”的办学宗旨和“勤恳朴诚”的校训,积累和沉淀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深厚的人文底蕴和独特的西大精神。

以上数据来源于:http://zs.gxu.edu.cn/List.asp?C-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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