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在新高考出现的伊始,就有人在质疑这个改革。A选择了物、生、地,B选择了物、化、地,俩人综合都考了260分,那价值能一样吗?如果两考生所选择的科目不同,但是最后的综合赋分结果是相同的,那么二者在志愿填报的过程中将会处于同样的一个起点和水平线。但是由于科目不同所造成的影响在该过程中便不会体现出来。这个问题是很多家长和考生所在意的问题。
2、但是在新高考中引入了赋分制度,即代表着每个不同学科但是赋分结果相同的考生所超越的百分比是相同的。也就意味着在客观的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二者在该学科的学习能力方面的体现是基本一致的。所以才会导致即便不同选课组合但是分数相同就意味着能力相同的情况。
对于以前的结果,很难说80分的学生就会比81分的学生实力弱,但是对于现在的赋分制(如下表)
3、我们也很难说,B1(85分)的考生就比A5(88分)弱,但是实际结果却是实打实的少了3分。但是我们仔细看清楚赋分制之后就会发现,无论是那一个科目能考到91分都意味着你超越了90%的人群,也就是说虽然超过人数不完全相同,但是百分比是相同。从这个角度来讲是一个公平的制度。当然不同学科超越相同百分比的考生人数也不是不尽相同的,同样不同学科的学习难度和所需能力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才会导致高校针对专业提出科目限制。在整体比较和部分限制的情况下综合衡量考生的能力和未来发展基础。
不过其中一些细节确实存在不够公平的现象,也是当前教育体制下难以更改的事实,只能通过考生自己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了。
这里唐大明白假设原文科生平均地插入到理科队列中(当然实际情况并不是平均插入),例如浙江在本一批的理科和文科录取人数对比是4.17,即大约每4个理科生插入一个文科生。因此对于南开大学来说,这种假设下前面要插入1168个文科生,即新高考的录取名次变为6038名。但南开大学的实际最低录取名次是6413名,即该校的最低名次低于理论预期。原因请参考后面的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因素2:如果本校录取最后的文科专业明显落后于本校理科专业,将拉低该校的最低录取名次。对南开大学来说,新高考的最后二个专业,哲学类和城市管理都来自原文科专业。如果不包括这二个专业,则新高考最低名次是5805名,略高于理论预期名次。因此这里判断该校文科专业拉低了该校最低录取名次,该因素带来明显影响。
影响因素3:由于志愿方式等改变,同校专业间的录取间距在放大,如新高考下某校冷门专业较多会有下滑。从理科最后一名的下滑速度来看,老高考理科最低的名次是4870名,新高考倒数第一的理科专业生物科学类的名次是5805名,下滑系数是1.19,下滑速度基本是应该有的水平(本一批整体在1.2左右)。因此该因素3没有影响,即该校的理科专业录取间距没有放大。
影响因素4:招生专业变化较大(如增加冷门专业);招生人数变化较大。该校这个因素认为没有影响,虽然招生专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