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统招的。
民办学历,分不同的种类,通常是指民办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专科生毕业时获得的学历证书。
办学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见附件二中《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