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重思想,清华重操作
新核准的9校章程中,“政校分离”“去行政化”成为共同的精髓。北大首设监察委员会,对校长负责,独立行使监察职权;清华明确规定,校长禁止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创新举措均引来强烈关注。
“人”,则成为新核准章程的关注焦点。北大章程中,学生不仅首次被吸纳进入学术委员会,还有机会参与监察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9校章程还一致把“教职工”或“学生和教职工”单独作为一章,写明其权利、义务等。
“若要谈亮点,我觉得共同点是非常重视大学的依法自主办学地位和人的地位。如清华提出‘学校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自主调整办学行为,创新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以实现发展目标’。北大提出‘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生为根本’‘学校坚持学术自由、大学自主、师生治学’等;不同点是北大章程思想性更强,清华则操作性更强,这是这两所著名大学的特点所在,也将在这两大方面上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马陆亭说。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9校章程在回应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呼声上也作出了有益探索。“如北大、中山、西安交大等都把学术组织或教学科研机构单列为一章,强调了学校各专业学术组织、学院及校属研究机构的职责、组成原则、管理办法等。”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陈立鹏表示。
别对章程抱一步到位的幻想
与已公布的多校章程类似,新核准9校章程仍然强调要“回归大学本位”“保障教职工和学生权益”等。有人认为,从去年11月率先公布的首批高校章程文本内容看,不同程度存在形式雷同、内容空泛、缺乏可操作性、未彰显大学精神和特点等问题,招致“内容空泛,大同小异”等诟病。
究竟该如何看待《章程》这种字面上的雷同?
“法律也好,章程也好,更多体现为所规之章的共性,这是办学规律的体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章程不可能过分强调不同和差异。办学特色和水平不是体现在章程文字上,关键是办学自主和学术自由制度的确立。”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振天强调,不能对章程抱有一步到位的幻想,“在中国,教育行政化或大学行政化已经十分普遍且坚硬,同时行政化体制也已演化为文化现象,融化于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之中。使行政化软化、退化乃至溶化,露出里面的学术真面目,还大学自由的学术、自主的管理、自律的行动,既要有顶层设计,也要有切实步骤。北大、清华等高校发布章程,就是这样的步骤。尽管外部大政策还没有先行部署,内部章程本身也不尽如人意,但只要是有点滴进步就应欢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