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再继续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1.报考条件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双学位一般是招收该校大二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2.毕业证书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是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学位的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学位证书也是在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
3.毕业待遇不同
读第二学士学位不亚于考研,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待遇等同于研究生班待遇。双学位在就业中,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一般视为本科学历文凭,但辅修二学位可以增加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