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报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院校专业组”模式则以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专业组。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选择志愿为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组,专业调剂限于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选考要求须相同。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选择志愿为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组,专业调剂限于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举例:
假定某院校共设置6个专业组:
专业组1( 物理专业组):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类等。
专业组2( 物理化学专业组):化学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生物科学类、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
专业组3( 物理生物专业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
专业组4( 物理政治专业组) :政治学类等。
专业组5( 历史专业组) :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
专业组6( 历史政治专业组) :政治学类等。
因此考生的选考科目和可选专业组的关系为:
当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时,可以选择专业组1、专业组2、专业组3中的专业。
当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生物、地理时;可以选择专业组1、专业组3中的专业。
当考生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政治;可以选择专业组5、专业组6中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