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对于录不满额的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这是第一次征集志愿,如果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有可能会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第一步:从省教育考试院查询缺额院校、缺额计划数、填报分数要求等;
第二步:通过省考试院公布的消息,掌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及上网填报;
第三步:在选择院校时,要考虑到自己是否达到院校的最低要求,对于不足分数要求的考生是无法填报志愿的,在填报志愿的时候系统会自动的审核你的分数是否达到要求;
第四步:按志愿院校和志愿专业设置的数量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填报征集志愿,并按时提交。
1、机会不同
第一次征集志愿是指对于同一批次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第二次征集志愿就是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三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2、条件不同
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即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是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
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体检等报考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不能再填报。
3、调档不同
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填志愿时要谨慎,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征集志愿汇总后,教育考试院根据”位次优先、遵循自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1:1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供学校审录。
即将全部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据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检索投档,供学校审录。也就是说,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录取的几率比分数较低的考生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