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省份的志愿数量是不同的,以北京市为例,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以山东省为例,常规批志愿填报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以湖北省为例,本科段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96个专业志愿是考生可以填报志愿的最大数,并非每个考生每次填报志愿都必须填满96个志愿。考生应当相对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并注意适当拉开志愿档次。
按以往经验,首次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高校剩余计划数会很少,有剩余计划的高校层次也会大幅降低。这种情况下,考生想再选一所合适的学校,选一个合适的专业,被录取的难度会大幅度增加。同时,考生志愿填得越多,被录取的机会也就越大。所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考生一定要注意精选目标高校,尽量将96个志愿全部填满,以增加被目标学校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