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级差是学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该生考分要高于已投档(或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一个规定分数,这个分数就是该校的分数级差。一般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高出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几分至几十分不等。
分数级差主要是针对非第一志愿考生而言的,也就是说,同样是报考某一所高校,第一志愿被录取,或第二志愿才被录取,录取分数可能会存在级差。
比如,一所大学规定的级差是15分,如果你是第一志愿就报考了这所大学,有可能550分就被录取了。但是,如果你在第二志愿才填报了这所大学,有可能就需要565分才能被录取。因此,如果高校在招生录取上存在分数级差,对于考生而言,志愿的排序就显得非常重要。当然,高校的志愿分级差的存在,主要是针对高校生源充足的情况。如果一所高校,本身在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分数级差基本上就不会实行。
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河北:河北工程大学
辽宁:大连工业大学、沈阳工程学院
吉林:东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长春财经学院
黑龙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江苏: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传媒学院
福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
江西:赣南师范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理工大学、济宁医学院
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
湖南: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商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西南大学
四川: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西南石油大学
贵州:贵州医科大学
宁夏:宁夏大学
新疆:新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