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填完志愿之后,很多考生非常关注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录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浙江高考本科志愿什么时候录取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普通类提前批录取时间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2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4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4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4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7月14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 7月15日10: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 7月15日10: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7月15日11: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7月1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7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7月17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2:00
普通类平行投档录取时间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6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0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3日16:30
艺术类录取时间
(一)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
提供志愿考生信息7月1日8:30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结束 7月1日16:30
(二)艺术类第一批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6:30
(三)艺术类第二批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2日16:30
体育类录取时间
(一)体育特招生
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7月14日16:30
(二)体育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7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2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7月2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31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1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2日16:30
单独招生录取时间
平行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7日晚上
征求志愿填报: 7月8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日16:30
普通类提前录取
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普通类平行录取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