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辽宁、浙江、江西等省份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对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政策,教育部并没有表示完全取消,但是有一些省份已经明确公开了正式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时间,还有一些省份对该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比如缩小加分范围、降低加分的分值等。
1、部分已明确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时间的省份
福建省:2026年正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辽宁省:2026年正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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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9年开始取消外来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并于逐年缩减享受该加分政策的范围,于2027年全面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江西省:实行3年过渡制,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少数民族考生仍可加5分,但2023年起,将取消该政策,不再加分;
2、部分调整加分范围或降低加分值的省份
广东省:取消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
上海市: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一般来说,我国的政策性加分有“加5分”、“加10分”、“加20分”等,根据不同的政策,其加分的标准都有不同,从2009年教育部发布的高考加分政策有三种加分形式,即“加20分”“加10分”“优先录取”,明确规定参加高考的学生有体育、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特长生,在考试成绩之外再给一定的加分,是在当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种措施,但这一说法在2022年3月,教育部已经取消特殊体育学生、省优秀学生等加分了。
1、全国性政策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地方性加分政策项目
地方性加分政策各地有所不同,以安徽地方性加分项目来说,其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项目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