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总体方案非常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在确保公平性、打破“一考定终身”、多元评价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12月16日和17日,教育部相继公布了四个关于高考改革的配套性文件,即《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对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细化和操作指南。
多位专家表示,这些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实施意见》真正落地,也预示着我国高考改革已经全面进入了深水区。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总体方案非常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在确保公平性、打破“一考定终身”、多元评价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打破“一考定终身”
今年9月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恢复高考以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招考改革举措。它针对当前高考存在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弊端提出了“破冰”性的框架方案。
此次公布的《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为高校招生提供了重要依据,力图改变基础教育过度应试的取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破除现行高考“一考定终身”的有力举措。多年来,衡量高中学习成果的“会考”游离于高考招生体系之外,未能改变高中教学的高考“单一导向”,难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一实施意见不仅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考”)覆盖高中阶段所有学科,还将成绩与高考总成绩“硬挂钩”,高校招生将实行统考成绩与“学考”成绩的“两依据”。
“学考”给了学生更多的自主权。对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学生可以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特长自主选择,还可以在三年时间内自主安排考查的科目和数量,并且还有第二次考试的机会,以及更换选考科目的机会。
从2011年开始,浙江省已开始了类似的探索,在试点高校试行“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统一高考成绩仅占录取依据“半壁江山”,高校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考”成绩占20%。目前试点高校已从最开始的2所扩大到34所,年招生人数从200多名扩大到3000多名。今年1月,浙江省首次尝试组织了一次完整的全科“学考”,参加考试学生63万人次。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出台,是落实《实施意见》中高考改革“两依据一参考”中“参考”这个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