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专长科目
音乐学:声乐、键盘(钢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音乐表演:声乐、键盘(钢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要求: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键盘(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一首
2、视唱练耳(必考)。
3、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