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前三日以清淡饮食为主,体检前一日晚餐后(20:00)勿进食,体检当日早上禁食。
二、考生按通知的时间节点,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照片(2张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自行到第923医院(原南宁303医院)参加军检。近视考生请携带日常使用的眼镜,现场检查矫正视力。
三、体检当日,待引导员引导考生将指引单交回体检中心前台,经确认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且无需现场复查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现场。
四、体检结论以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名单于体检次日上午9:00前在第923医院公示。考生必须知道本人体检结论后方可离开,因未看体检公示结果造成未复检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体检结果的当日上午11:00-12:00向报到处干部报告,尔后由执勤战士引导考生(或家长)进入申诉复议室申请复议。
六、军检期间,如考生或考生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广西军区招生办(0771-2896445、2896446、2896447)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