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允许社会青年报考。报名应具备的材料有高中学籍档案;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学业水平成绩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社会青年在高考报名期间,本人携带好证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县、区招生办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一)历届生: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学历或学力证明材料;
4.考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5.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6.符合贫困地区专项资格的考生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初中毕业证书和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该生学籍信息的学籍号;
4.所在学校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该生学籍信息的学籍号;
5.思想品德鉴定(加盖学校公章);
6.
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三)区内中职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
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2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5. 所在中职学校出具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加盖学校公章)、6
.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四)区内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
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并加盖学校公章;
4.
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5
.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的报名,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考生体检:
所有报名的考生都要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上传的相片要求
上传的相片必须是:正面(头像居中)免冠照片(可见双耳、双眉),不佩戴头饰,不化浓妆;佩戴眼镜者,眼镜不能反光;白色背景彩照;有衣领,避免穿吊带或领口较大的衣服,jpg格式(高640宽480像素),小于120K大于5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