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江苏省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1-4)或《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1-5),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或招办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侨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艺术、体育类考生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
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由拟报考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八、有关要求
1.《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应届生可先交由班主任或教务人员预审把关,再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特别是借考人员的选修科目组、考生类别和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报考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项工作是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整肃考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报考者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试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确有成效。
3.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社会考生和随迁子女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