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选拔艺术人才,繁荣发展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海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具体办法如下: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具有突出艺术特长,且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器乐类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熟练掌握招生项目表演技能,高中阶段担任校级艺术团成员一年以上,并随团参加相关地市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2)个人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3)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证书(例:如最高级为十级,须取得十级证书)。
2.声乐类、舞蹈类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熟练掌握招生项目表演技能,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文艺调演个人项目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2)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证书(例:如最高级为十级,须取得十级证书)。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19人。招生项目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项目 | 拟认定人数 | 其中包含优秀人数 | |
民族乐器类 | 二胡 | 0-8 | 0-2 |
竹笛、唢呐、笙 | 0-8 | ||
民族打击乐、箜篌 | 0-6 | ||
西洋乐器类 | 小提琴、大提琴 | 0-8 | 0-2 |
长笛、双簧管、大号、小号 | 0-6 | ||
声乐类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0-6 | - |
舞蹈类 |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不含街舞、体育舞蹈) | 0-8 | 0-1 |
备注:1.表中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收。2.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则取消计划。3.拟认定总人数不超过38人,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5人。
考生须于 3月1日16点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高考报名所在中学盖章。
考生须于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00
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艺术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平台”中下载并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一份(加盖学校印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3.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并圈出报考人图像位置)。
4.表演视频材料。需提交光盘或U盘介质文件(不退还),要求如下:
(1)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录音录像须为同期声,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
(2)考生单独表演自选曲目或舞蹈一支(舞蹈须展示剧目和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须为近期表演,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600M以内,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
(4)视频不得加题头结尾,不得有字幕,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如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或提及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5)表演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表演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表演内容”。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3月14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初审通过考生须于3月14日至20日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测试费(60元/人),确认考试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到校参加我校测试。
测试时间:3月23日;
测试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