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分类考试)实施办法。我省分类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5日开始,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谨记报名时间,以免错过分类考试机会。
1. 报名资格
已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3月5日10:00至3月8日16:00在报名点登陆省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报考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勾选确认参加本科对口招生考试。
各招生院校章程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省考试院已在网站上(详情见省考试院官网https://www.ahzsks.cn)统一发布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培养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办法,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2. 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测试 | 3月24日上午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 4月6日至4月21日 |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
3.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考点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校内。
4. 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测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5. 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其试题及答案在考试启用前为机密级。
6. 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在分类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
7.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文化素质测试的评卷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卷(评分)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
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实行单独划线,按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60%划定。退役士兵未填报单列计划院校志愿,则不享受单独划线政策,详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1. 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在确保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高校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按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于4月2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一周。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5月1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2日-3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另外提醒:我省今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首次实施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详情见省考试院官网https://www.ahzsks.cn)。高职(高专)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等特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