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江苏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实施“3+1+2”模式,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高考的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介绍,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高考总分。
江苏明确,合格性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具体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年一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每年一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江苏明确实施“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从2021年开始,江苏将合并本一本二录取批次。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此外,江苏还将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主要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对口升学的统一考试报考省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报考省内高职院校;未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的,可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