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进行。为保证您们考试顺利,在考试即将来临之际,特提示如下: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8日至12日,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二、考前一天下午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
三、本次考试作两次安全检查,第一次是进入考点封闭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等必要的考试物品外〔数学及土建类、电工电子类、化工类、财经类的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函数计算器;服装类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曲线板(1:1.5比例)及24色彩色铅笔〕,其他物品(包括书包、手包、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封闭区内。请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个人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
第二次是进入考场时,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
四、严禁将手机及其他摄、录像设备带入考场并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做到诚信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规定,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请考生务必要清楚考试作弊行为带来的严重不良后果。
六、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发生的作弊信息,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公民的公共信用平台,将会影响考生个人今后的发展。希望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任何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我院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七、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在规定时间尽早赶往考点接受入场检查,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耽误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