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要求,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已于近日制定完成,现予以公布,供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
为方便考生查询有关信息,省教育考试院专门开发了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查询系统(网址:https://pgbm.jseea.cn:1443/xk)。考生可根据需要,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并可按高校所在省份、属性、专业(类)、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等对查询结果进行再次筛选。
附件1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
经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目前,各普通高校已完成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院校及专业。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供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2021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和专业(类)以高考当年最终公布的为准。
2.高考模式。“3+1+2”模式是指:“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3.数据结构。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首选科目要求。高校各专业(类)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5.再选科目及要求。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政治”2科方可报考;
B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政治”2科或“历史”“政治”2科方可报考;
C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