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对于考生来讲,这一新的招生录取模式,该如何报考呢?我们一起看看。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4月份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地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具体报名条件,可参考各校今年的招生简章。
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2020年共有36所十点高校开展“强基计划”招生。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3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4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参加强基计划招生。
6月,所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6月25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6月26日前,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7月4日前,高校组织考核。
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