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录取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1)批次设置。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个志愿,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普通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1)投档方式。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当若干名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2)专业录取。院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3)调剂与退档。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内进行。
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