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0年第二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招生高校于4月29日前通过网络上传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高校,不参加本次征集志愿;已完成高职单招计划的录取科类和专业,不再对外公布计划。
(二)第二次高职单招结束后,招生高校须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上传高职单招计划。编制的高职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要与已录取考生的招生专业、录取科类等相符,若出现不一致造成录取新生无法电子注册,责任由招生高校自负。
(一)各高校应将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的第二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28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填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高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
(二)招生高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地点、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内容。文字表述应准确明了、无歧义。
(三)招生高校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类专业可以加试外语。技能测试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和特色设计测试内容或项目。其中单科(单项)总分不得超过300分,各科目(各项)总分不得超过750分。
(四)鼓励招生高校之间开展命题协作或联合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可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考试成绩,也可采用线上考试等形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一)第二次高职单招网上填报志愿定于5月13日—18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每年高于1万元的专业。
(二)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招生高校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生源充足或未报满的高校或专业,均需进行考试和考核。
(三)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按报考高校的相关要求领取《准考证》。
(一)2020年5月20日-31日,招生高校组织考试。
(二)招生高校应于本校第二次高职单招全部考试科目(项目)考试结束后7日内,通过网络平台上传高职单招考生成绩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分学校、分科类、分专业高职单招考生成绩。考生答卷和相关考试记录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1年。
(四)招生高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高职单招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拟录取高职单招考生均须有相应考试科目(项目)的考试成绩。
(五)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高校按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前。
(六)“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分学校、分科类、分专业公示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
(一)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招生高校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培训。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前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试期间,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三)考前自测体温。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并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四)考点体温检测。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点门口设置手持式测温枪或免接触式人体热成像测温仪。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五)减小考场人员密度。考试时要增加考场数量,增大考位间距,减少考场考试人数。有条件的高校,考场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在低风险地区的高校,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组织机考的高校,加大机位间距,保持考生间距100厘米以上。
(一)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区开展高职单招的区外高职院校,原则上应使用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组织相关考试或考核。
(二)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