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滁州工伤赔偿标准,滁州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更新:2023-09-18 23:53:53 高考升学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滁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滁州市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滁州市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滁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5、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

电话:0550-3022753

相关文章

最新图文

达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41

广安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24

宜宾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47

南充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时间:2024-03-25 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