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闻工作者工伤可获援助金殉职可获30万元
今后,我省新闻工作者因公殉职、因履行新闻职责致身体伤残或伤害,将可获得5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援助金。昨天,省记协常务副主席、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梁建平来到海峡都市报(微博)社,看望了因公受伤的摄影记者林丹,并送上了1万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金。据介绍,这是我省第一个获得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金的记者。
今年4月,本报摄影记者林丹在采访途中遭遇车祸,右手手腕骨折。
据省记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中国记协公布了《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了具体援助金额:新闻工作者因公殉职可获30万元,严重伤残可获5万元,一般伤害可获5000元至1万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援助金申请期限为申请援助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相关人员可从中国记协网下载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进行申请,由中国记协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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